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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网络举报志愿者协议

湖南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平台将认真对待每一条有效举报内容.湖南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平台(下称“举报平台”)在此特别提醒申请者认真阅读、充分理解《湖南网络举报志愿者协议》(下称《协议》)中各项条款,包括责任条款及权利条款。请您审慎阅读并选择接受或不接受本《协议》,您的使用、登录等行为将视为对本《协议》的接受,并同意接受本《协议》各项条款的约束。

为切实维护举报平台的正当权益,保证网络举报志愿者(下称“志愿者”)工作的有效开展,制定以下条款。

一、志愿者的权利及义务 1、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正确行使监督权利; 2、不得从事有损于湖南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平台声誉的活动; 3、有权对举报平台开展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4、有权获得举报平台提供的个人信息反馈服务; 5、有权获得其在举报平台提供重大举报所获得的奖励; 6、有权参与举报平台举办的各种活动; 7、因特殊原因不能继续履行志愿者职责时,有权随时向举报平台提出辞聘; 8、有义务接受举报平台的知识培训; 9、有义务向举报平台保证提交的一切个人信息均真实、有效,无任何虚假、欺诈行为; 10、有义务向举报平台保证所提交的举报内容真实有效,不得有伪造行为。

二、举报平台的权利及义务 1、有权对志愿者实施管理; 2、有义务接受、处理志愿者举报的不良信息; 3、有义务对志愿者所提供的个人信息保密; 4、有义务组织志愿者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及进行相关培训; 5、有义务为志愿者工作提供指导及媒体支持; 6、有义务及时对志愿者的工作成绩进行评审、考核及对工作成绩突出或重大贡献者给予表彰和奖励。

三、协议的免责解除 1、志愿者因疾病不能胜任工作时; 2、志愿者严重违背职业道德或从事有损于湖南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平台声誉的活动; 3、工作过程中的行为与国家法律法规相违背时; 4、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而不能继续组织管理志愿者时。

四、本次活动和本协议的最终解释权归湖南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