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举报中心鼓励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积极参与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监督。
二、举报中心受理的网上违法和不良信息主要包括: 1.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的; 2.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3.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4.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 5.宣扬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的; 6.传播暴力、淫秽色情信息的; 7.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扰乱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的; 8.侵害他人名誉、隐私等合法权益的; 9.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
三、举报网上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主体应提供与网络举报事项相应的信息网址或者足以准确定位举报信息的相关说明、样本截图等举报基本材料,以及相关证明证据材料等举报要件。
四、涉网络侵权信息举报请通过此入口提交。
五、有待辟谣的网络谣言线索,请提交至“中国互联网联合辟谣平台”。
六、举报主体应当对举报事项的客观性、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