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益阳市公安局资阳分局网安大队在“护网—2026”网络安全专项行动网络巡查过程中,发现辖区内某单位存在严重网络安全风险隐患,依法对该单位未履行网络安全保护义务的情形予以警告处理。
2026年,益阳市公安局资阳分局网安大队在网络巡查中发现,资阳区某单位的网站存在异常情况。经核查,该单位的网站运营时间已到期,未按照规定关停服务器和注销网站备案,导致网站被第三方篡改,接入色情网站链接及第三方视频链接,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
网站域名或服务器费用到期后,备案信息并不会自动消除,网站备案者仍需对网站承担相关主体责任。该单位在网站停用后未及时办理关停或注销手续,日常网络安全管理义务履行不到位,导致网站被不法分子利用篡改。益阳市公安局资阳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依法对该单位予以警告处罚,并责令限期整改。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明确规定,网络运营者应当按照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的要求履行安全保护义务,保障网络免受干扰、破坏或者未经授权的访问,防止网络数据泄露或者被窃取、篡改。
网络运营者及广大用网单位应从本案中汲取教训,切实履行以下安全职责:
一、建章立制,责任到人。 建立健全内部网络安全管理制度与操作规程,明确网络安全责任人,加强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杜绝管理盲区。
二、技术防护,常抓不懈。 针对网络攻击、非法访问等威胁部署有效技术措施,确保安全防护机制始终正常运行,不得随意关闭或绕过安全策略。
三、及时关停,规范注销。 对于域名或服务器费用到期、或网站决定终止运行的情况,务必及时办理ICP注销备案和公安注销备案,避免因未办理注销手续而被不法分子利用。
四、自查自纠,立行立改。 定期开展网络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对防护缺失、配置错误等问题立即整改。发现系统受攻击或异常,立即启动应急处置并向属地网安部门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