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化公安
依法保护企业合法权益
坚决严惩
利用网络自媒体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
切实维护清朗网络空间
2020年1月至2月期间,李某某先后承包了几项工程,并雇佣了张某、王某某、宋某某等10名农民工在其承包项目工地干活。李某某在发包方已经支付工程款的情况下,以各种理由拖欠10名农民工工资共计37万余元。
近日,游家派出所联合森林公安快速查处一起利用网络自媒体敲诈勒索案,行政拘留1人。
8月21日,游家镇一企业主报警,称有人在网上发布其公司存在环保问题的负面信息,并借机敲诈勒索。游家派出所立即联合森林公安介入调查。
经查,8月19日,陈某通过其自媒体账号发布关于游家镇某农贸企业存在环保问题的负面信息,并留下联系方式。企业主知晓后立即联系陈某要求删除文章,陈某趁机对其敲诈勒索,并非法获利。
8月21日晚,民警迅速将陈某传唤到案,其如实交代利用网络自媒体发布涉环保负面信息进行敲诈勒索非法牟利的违法事实。
目前,陈某因利用网络敲诈勒索的违法行为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案件在进一步办理之中。
环境保护是“国之大者”,但借环保之名进行敲诈勒索就是违法犯罪。莫伸手,伸手必被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