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来,这里好出片!”
交错的光影,浓郁的色调
满满的文艺气息
部分博主甚至发布“打卡教程”
这是在株洲悄然流行的“隧道拍照”
受到不少网友的追捧
株洲神龙城附近这条隧道车来车往
两侧不足半米宽的应急步道
与机动车道之间
并没有隔离栏
人如果停留在此处
存在非常大的安全隐患
这条隧道呈S形弯道
存在天然视觉盲区
然而,却有人走上车道“拗造型”
追求车子与人“擦肩而过”的效果
不论是拍摄者,还是被拍者
稍有不慎就有可能引发事故
后果将不堪设想
蜀黍提醒
隧道里的光影
其实远没有网上传的那样惊艳与难得
不要轻信网上所谓“隧道里的精修图”
更要克制住“到哪里都想拍照出片的冲动”
切勿为了所谓的美感
抛弃了自身安全
蜀黍们也会加强巡逻力度
和大家一起守护平安
一旦在拍摄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摄影师和被拍摄者需要承担什么样的后果?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道路从事非交通活动。”第六十三条规定:“行人不得跨越、倚坐道路隔离设施,不得扒车、强行拦车或者实施妨碍道路交通安全的其他行为。”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 郑飞: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的规定,行人不得在行车道内坐卧停留,不得妨碍道路交通安全。在隧道内穿行的行为就属于妨碍道路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
如果违法穿行的摄影师和被摄影者在隧道当中,与正常通行的车辆发生碰撞,责任归谁?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 郑飞:行人在穿越有禁止标志的地道或隧道的过程当中,如果发生交通事故,可能要承担主要责任。专家表示,在隧道、高速公路等不允许行人进入的道路场所,摄影师进入其中并开展拍摄活动,用这种形式拍摄出来的作品本身就是一种违法违规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