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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取钱”=犯罪!邵阳县公安严打涉“两卡”犯罪不手软

来源:白仓派出所 时间:2025-06-19 19:3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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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邵阳县公安局白仓派出所持续发力

以“零容忍”态度

严厉打击治理

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

接连查处两起涉“两卡”违法案件

有力维护了辖区平安稳定

精准打击!

斩断电诈“资金链”和“取现链”

6月12日,白仓派出所民警在深度分析电诈案件线索时,发现辖区居民莫某某名下银行卡交易异常,存在大额、高频资金流动,特征高度符合诈骗资金转移。经调查取证,锁定其涉嫌出借银行卡给诈骗分子转账的犯罪事实。办案民辅警立即行动,成功将莫某某抓获。经询问,莫某某对其为牟取小利,在明知可能用于犯罪的情况下仍出借银行卡给他人使用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目前,莫某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行政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6月17日,白仓派出所民警在日常反诈研判中,发现辖区居民唐某某名下账户呈现“分散转入、集中支取”的异常取现模式,涉嫌为电诈团伙提供取现服务。办案民警立即成立专案组,通过调取监控、追踪资金、摸排线索,成功将唐某某抓获。经询问,唐某某对其明知是诈骗赃款,仍为高额报酬协助取现转移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唐某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行政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两卡”不出借、不出售、不租用!

银行卡、电话卡(含第三方支付账户)属于个人重要金融工具和信息载体。 出租、出借、出售给他人使用,极可能被犯罪分子用于诈骗、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相关法规,可能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等,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取现”陷阱莫参与,赃款转移是犯罪!

所谓“高薪兼职”“帮忙取现”“跑分”等,要求提供银行卡或代为操作ATM取现、柜台取款。 此类资金极可能是电信诈骗、网络赌博等犯罪所得赃款。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将面临刑事处罚。

个人信息严保护,陌生链接勿轻点!

身份证号、银行卡号、验证码、人脸、指纹等属于核心个人信息。泄露信息可能被用于办理贷款、注册账户、实施精准诈骗等。不随意填写个人信息问卷,不点击不明链接或扫描可疑二维码,不向陌生人透露验证码。

邵阳县公安将持续

整治“两卡”违法犯罪

严打深挖卡头卡贩

从源头斩断黑灰产业链

铲除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滋生土壤

全力维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