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守护潇湘2024”专项行动,宁远县公安局加强源头治理,进一步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活动,切实守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近日,宁远县公安局破获一起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刑事拘留5人。
近日,舜陵派出所接到居民欧女士报警,称其被电信网络诈骗27000余元。根据掌握的线索,民警立即展开深入调查、分析研判,经过进一步梳理,发现涉案银行卡在怀化市某银行柜台有过取款记录。舜陵派出所联合五龙山派出所安排警力赶赴怀化市进行摸排,迅速锁定向某华、李某源等5名嫌疑人。目前,向某华等5人已被成功抓获。
经审讯,向某华、李某源等5人明知他人在进行“洗钱”犯罪,仍将自己的银行卡提供给对方使用,并代为取款、转账,从中获取利益。目前,5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以其他方式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