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网络通讯技术的发展
社交娱乐项目的频繁更替
赌博方式也“更新换代”
通过网络虚拟方式
“赌博”披上“网络”的隐形衣
近日,南县公安局南洲派出所破获一起利用手机APP网上开设赌场案,抓获犯罪嫌疑人熊某(40岁,南县南洲镇人)、刘某(32岁,南县南洲镇人)。
经查,2023年5月至11月,熊某、刘某通过聊天软件,邀请他人进入其创建的赌博微信,在群内发赌博APP链接,邀请群内“亲友”下载。创建房间组织他人打麻将、“鬼胡子”,并从中抽水非法获利15万余元。
目前,熊某、杨某2人因涉嫌开设赌场罪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