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手机一条线,天天住进大酒店”
“手机兼职,工资日结”
“租借手机卡、银行卡轻松赚钱”
面对这样的广告
蒙泉镇的杨某(男,26岁)心动了
不幸沦为“诈骗工具人”
9月14日
石门县公安局蒙泉派出所民警
在工作中获取线索
辖区有人为诈骗分子提供拨号服务
帮助实施诈骗
民警立即对此展开侦查
经缜密分析
很快锁定违法行为人杨某
并于当日将其抓获
经问话
杨某如实供述其帮助电信网络诈骗活动的
犯罪事实
今年5月
一网友通过QQ群找到他
称可用手机做“手机口”兼职
只需简单操作
每小时即可赚取200元
杨某明知此事涉嫌违法犯罪
但在利益的驱使下
仍心存侥幸
按照对方要求
利用自己的两部手机搭建“手机口”
通过拨打受害人电话
并打开免提
采取“搭桥”方式
帮助诈骗分子与受骗对象实现直接沟通
两个小时内
杨某共拨打电话27个
然而
当杨某找该“网友”兑现报酬时
对方却失去联系
目前
杨某因以非法获利为目的
通过“手机口”为上线提供通讯支持
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帮助
已被石门县公安局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警方提示
“手机口”是一种新型的诈骗手段。境外诈骗分子通过音频线、数据线连接或同时打开扬声器,一部手机通过网络软件接通境外诈骗分子,一部本地手机拨打国内受害人电话,实现语音中转,成功掩饰诈骗电话归属地,从而更加具备隐蔽性和欺骗性。帮助诈骗团伙架设呼转设备、提供通信线路等,均涉嫌违法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