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溆浦县网信办联合县网安大队查处一起网络造谣诽谤案。违法行为人张某,曾因破坏生产经营罪被刑拘,出于报复心理,自2025年8月以来,利用“溆浦**”等网络账号,编造并发布大量不实视频,在网上对多名执法人员进行诽谤、造谣污蔑。相关视频信息引发网民热议,不仅严重侵害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还扰乱了正常公共秩序,造成不良社会影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第四项之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张某作出行政拘留12日处罚。
网信部门提醒:网络不是法外之地,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编造、传播虚假信息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扰乱公共秩序,共同维护好网络环境和社会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