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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珠晖公安依法查处1名传播网络谣言人员

来源:衡阳网警 时间:2024-08-28 19:4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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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夏季治安打击整治行动开展以来,珠晖公安紧密结合打击整治网络谣言专项行动,始终保持对网络谣言的严打高压态势。近期,珠晖公安分局网安大队依法查处一起传播网络谣言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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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1日,网安大队民警在日常网络巡查中发现微信网民“燕归来”,在其微信群中转发传播有关上海发生新冠疫情的虚假新闻,引发网民关注,造成不良影响。经核实,该新闻为不实信息,且早已被多家官方媒体发文辟谣。网安大队民警迅速锁定谣言传播者身份。经查证,该网民为珠晖辖区居民龙某,龙某对其未经核实就转发传播虚假消息引发恐慌的行为深感后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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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相关规定,珠晖公安分局依法对龙某予以行政处罚。

相关条例:

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