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净化网络环境,严厉打击网络谣言,邵阳公安机关严格贯彻落实网络谣言打击整治专项行动决策部署,坚决按照“以打开路、以打促治”思路,聚焦网络谣言扰乱公共秩序突出问题,持续开展网络谣言打击整治,取得突出成效。现公布邵阳公安机关打击整治网络谣言十大典型案例。
案例一:邵阳县公安依法查处邓某编造网络谣言案涉嫌寻衅滋事案
2023年3月,邓某之子因与他人发生纠纷事件,邓某为达到获取高额赔偿的个人不当目的,在某网络视频平台频繁发布声称“某学校与县教育局为达目的不择手段致学生死亡”的不实信息,引发网民大量讨论,严重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经政府工作人员多次宣讲政策、释法明理,仍屡教不改、以身试法。邵阳县公安局依法对邓某以涉嫌寻衅滋事罪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案例二:武冈公安依法查处刘某编造“某中学老师强奸学生致死”网络谣言案
2023年6月,刘某为了引人关注、吸取流量,将其道听途说得到的某中学老师强奸致死网络谣言信息发布在抖音平台,引发社会公众讨论,造成不良影响。武冈市公安局依法对刘某处以行政拘留,并责令其删除相关谣言信息。
案例三:绥宁公安依法查处龙某编造“山体滑坡致人死亡”网络谣言案
2023年05月,龙某为引人注意、博人眼球,自行在网络上搜索山体滑坡图片,随即在朋友圈发布绥宁发生自然灾害,山体滑坡当场掩埋两户人家,死亡五六人的网络谣言信息。该谣言信息经发布后引发网民大量传播,造成不良影响。绥宁县公安局依法对龙某处以行政罚款,并责令其删除相关谣言信息。
案例四:新宁公安依法查处朱某编造“某中学中考存在大面积作弊行为”网络谣言案
2023年6月,朱某为博取关注,在抖音平台称某中学考点在中考考试中存在大面积舞弊行为,利用手机传送答案,监考老师睡觉的网络谣言,对社会造成严重负面影响。新宁县公安局依法对朱某处以行政罚款,并责令其删除相关谣言信息。
案例五:新邵公安依法查处岳某编造“某大峡谷漂流差点翻死人”网络谣言案
2023年7月,岳某因在某大峡谷漂流游玩过程中,漂流船发生堵塞造成数条漂流船侧翻,未造成人员伤亡。岳某心生不满,为博取关注,遂在抖音上发布视频并配文称“该大峡谷漂流出大事差点翻死人”等不实信息,引发网络热议。新邵县公安局依法对岳某处以行政罚款,并责令其删除相关谣言信息。
案例六:大祥公安依法查处陈某编造“某小区小孩坠楼死亡”网络谣言案
2023年4月,陈某为博取关注,吸引眼球,在抖音平台编造发布称大祥区某小区发生小孩坠楼死亡事件的谣言信息,该谣言信息一经发布引发社会热议,造成不良影响。邵阳市公安局大祥分局依法对陈某进行严肃批评教育,并责令其删除相关不实信息。
案例七:北塔公安依法查处刘某编造网络谣言侮辱他人案
2023年5月,刘某因与徐某存在经济纠纷,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徐某胜诉。刘某对此心存不满,出于报复心理,刘某在抖音、微信朋友圈发布徐某在夜总会坐台等多条谣言内容,并附上徐某的照片,对徐某进行人身攻击,对徐某造成严重不良影响。邵阳市公安局北塔分局依法对刘某处以行政罚款,并责令其删除相关网络谣言信息。
案例八:邵东公安依法查处黄某编造“邵东某公司是黑厂”网络谣言案
2023年5月,黄某因与邵东某公司存在经济纠纷,为制造影响力,在抖音平台编造发布称“该公司是邵东最大的黑厂,月工资500块钱,希望大家避坑”的虚假信息。黄某所发内容与事实严重不符,引发大范围传播扩散,造成较大社会负面影响。邵东市公安局依法对黄某处以行政罚款,并责令其删除相关不实谣言信息。
案例九:城步公安依法查处杨某编造“城步县出现拐卖儿童犯罪分子”网络谣言案
2023年7月,杨某为博取关注,在抖音平台发布视频信息称城步县出现拐卖儿童的犯罪分子,并且没有受到法律制裁的网络谣言,造成社会不良影响。城步苗族自治县公安局依法对杨某进行严肃批评教育,并责令其删除相关网络谣言信息。
案例十:洞口公安依法查处谢某编造“肉铺老板将其老婆杀害并腌制成腊肉”网络谣言案
2023年5月,谢某为博取关注,在百家号平台虚构发布“安庆菜市场一肉铺老板王某将老婆蔡某杀害,并将尸体腌制成腊肉出售”的网络谣言。极易引发群众恐慌,影响社会稳定。洞口县公安局依法对谢某进行严肃批评教育,并责令其删除相关网络信息。
下一步,邵阳公安机关将坚持“露头就打,以打促治”工作原则,严厉打击网络谣言违法犯罪活动,有效净化网络环境。请广大网友牢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倡议精神,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尊重社会伦理道德规范,共同构建清朗气清网络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