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乡三网民因网上造谣传谣被行政处罚
为有效净化网络环境,依法打击网络谣言,湘乡市公安局持续加强工作力度,积极整顿互联网违法犯罪乱象,严厉打击互联网违法犯罪行为。6月28日,湘乡公安查获一起网络谣言,依法对3人进行行政处罚。
6月27日,湘乡市望春门街道的杨某一、杨某二,在明知其舅舅是自杀的情况下,为造成更大影响,引发关注造成压力,杨某一故意在某平台上编造发布“村霸欺凌邻居致死,政府不作为”的虚假小视频、杨某二故意在某平台上直播造谣称其舅舅是被村霸欺凌致死的不实言论,引发众多网友关注。当天,湘乡市梅桥镇的陈某某看到其视频后,在未经核实的情况下,为提高其某平台账号的点击率,吸引粉丝关注,将上述不实信息编辑并发布至该平台内,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民警开展网络巡查发现上述情况后立即开展调查核实工作,发现三人发布的内容不属实,其行为扰乱了公共秩序。民警迅速将三人传唤至公安机关接受调查,经询问,违法行为人杨某一、杨某二对其编造散布网络谣言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违法行为人陈某某对其转发散布谣言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目前,杨某一、杨某二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陈某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行政罚款的处罚。
双峰一网民发布涉高考谣言被行政处罚
自公安部网络谣言打击整治专项行动部署以来,双峰县公安局高度重视,持续加大对网络谣言的打击力度,坚决遏制网络谣言高发频发态势。近日,网安大队快速处置一起网络造谣行为,查处违法嫌疑人1人。
6月26日,民警在工作中发现,有人在某短视频平台发布一条视频,声称“恭喜双峰县某中学700分以上两个600分以上50个”。当下正值高考分数出榜之际,该信息在网上迅速扩散,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网安大队民警迅速展开核查,在青树坪派出所的配合下,立即传唤了该视频发布者熊某辉。
经询问,熊某辉如实陈述了自己网络造谣的违法行为,并对自己行为造成的不良影响表示深刻悔过。
经查,6月25日20时许,青树坪镇居民熊某辉散步至某中学时,发现有很多群众在议论高考分数。熊某辉拍摄了一段现场视频,编辑文字“恭喜双峰某中学700分以上两个600分以上50个”发布至某视频平台。经县教育局和该中学核实,该文字内容不实,系虚假信息,给双峰县的新生招生秩序造成了影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熊某辉因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被双峰县公安局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民警提醒:网络非法外之地,造谣需承担法律责任。请广大网友引以为戒,不要跟着瞎编瞎传。在网上发布不实、不当言论,蓄意歪曲事实、编造传播谣言,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的,公安机关将坚决依法处理。
新宁三网民发布不实视频被行政处罚
今年以来,新宁县公安局网安大队联合县网信部门强力开展网络谣言打击整治专项行动,依法查处两起编造、散布网络谣言案,全力营造清朗网络环境。
4月7日,该县公安局网安大队在工作中发现,境内罗某梅、黄某某对民警正常执法活动进行歪曲解读,在某网络视频平台内配文“暴力执法,政府工作人员殴打群众”进行发布,引发不明真相的网民点击、转发及评论,严重扰乱了社会公共秩序。经查,罗某梅、黄某某为博取关注、制造影响,虚构事实发布不实视频,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目前,罗某梅、黄某某因散布谣言分别被县公安局行政处罚。
6月20日,朱某在某视频平台发布一则“XX考点在中考考试中,整个考场存在大面积舞弊行为,利用手机传送抄袭答案行为疯狂,信号干扰设备成摆设,监考老师在监考时间睡觉”为内容的短视频。该短视频发布后,引发了网民关注。获悉该情况后,该县公安与网信部门立即开展调查。经核实,此信息为不实、虚假言论。民警随后锁定短视频发布者为朱某。
在公安机关开展调查的同时,朱某意识到自己发布的虚假信息会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因害怕承担法律责任,其主动删除了该不实视频,并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据朱某交代,其在道听途说“XX考点有人考试作弊”等言论后,在未经核实的情况下,为蹭热度的他便主观臆想在视频平台发布该不实虚假信息。
目前,违法行为人朱某因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被新宁县公安局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警方提醒:网络不是法外之地,请广大网民依法上网、文明上网,切勿为了贪图流量和关注编造传播谣言信息。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携手共建清朗网络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