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8日,岳阳县网信办在日常网络巡查过程中发现,“岳阳荣***”的账号在抖音短视频平台上发布“在岳阳县检察院家属区回收香烟8条”的视频。
经查,“岳阳荣***”的账号系荣某某所有,荣某某从其好友手中收得8条香烟(和天下4条,芙蓉王2条,中华2条),收得香烟后荣某某与其女友驾车来到岳阳县检察院家属区,在家属区门口保安亭拍摄视频,谎称这8条香烟是在检察院家属区收购的,并将该视频上传至抖音短视频平台中。荣某某故意编造虚假信息,在网络上散布,误导公众,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岳阳县网信办迅速联合县公安局依法依规对荣某某进行约谈教育,责令其立即删除相关视频。6月20日,岳阳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之规定,对违法人荣某某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