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0日,民警经工作发现,桂阳籍男子李某何在某短视频平台发布“5月27日,永州市某县刀战,最牛逼的仔,火过烧烤事件”的短视频,视频中一群人拿着刀在一个公共场合追着人砍。该视频发布后短时间内浏览量达958次,点赞68次,评论8条。经核查,永州市某县并未发生视频中所谓的“刀战”,视频内容系虚假信息。
6月1日,民警将李某何传唤至局执法办案区配合调查。经查,5月29日,李某何见某短视频用户发布的“一群人拿着刀在一个公共场合追着砍人”的视频点击量很高,为达到涨粉目的,李某何在不辨别事情真伪的情况下,将视频转发到自己帐号上。
经审讯,李某何对转发虚假短视频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违法行为人李某何被依法行政拘留三日。
警方提醒:《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对散布谣言者,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网络非法外之地,绿色文明的网络环境需要大家共同维护,请广大网民文明上网,不在网上发布或转发未经核实的虚假信息,争做不造谣、不传谣的中国好网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