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省委网信办的精心指导下,邵阳网信部门联合法院、检察、公安、文旅、市监等部门深入推进网络生态治理,坚决依法查处各类网络违法违规行为,持续营造清朗的网络空间。现将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案例1 四名主播直播低俗不雅内容被集中约谈
4月,洞口县网信办联合县公安局网安大队,对四名违规网络主播开展集中约谈。经查,主播刘某、曾某、胡某、陈某四人为博取流量、吸引关注,在直播过程中频繁使用方言输出低俗不雅内容,言行低俗失范,严重扰乱网络传播秩序,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约谈现场,执法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互联网直播服务管理规定》《网络主播行为规范》等法律法规,对四人开展普法教育,对照违规片段逐项剖析行为危害与法律后果,明确网络言行底线。四名主播深刻认识自身违规问题,主动作出整改承诺,表示今后将严格遵守网络法律法规,规范直播言行,坚持文明合规开播,自觉维护清朗网络空间。
案例2 自媒体抹黑企业名誉被要求公开道歉
5月,邵阳市双清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自媒体侵害物业公司名誉权纠纷案件。2025年12月12日,某物业公司向法院起诉业主李某某,称其在行政部门尚未查清事实、未作出结论的情况下,在自媒体账号发布不实配文视频,抹黑企业形象,侵害其名誉权。经法院核查,李某某发布内容缺乏事实依据,已构成名誉侵权。考虑到当事人认错态度诚恳、小区住户希望妥善化解矛盾,法官组织双方开展调解,双方达成一致协议:由李某某在自媒体账号连续七日发布时长30秒以上的公开道歉视频。目前,李某某已履行全部道歉义务,物业公司已依法申请撤诉。
案例3 网民传播不实信息被行政处罚
5月,网信部门接到网友举报线索,网民舒某某在微信圈群发布了一张鳄鱼图片,并发表鳄鱼出现在新宁县老虎坝将军塘的相关言论,引起网民关注和恐慌。新宁县网信办联合县公安局迅速开展调查取证。经查,该图片为舒某某在抖音上截取的泰国鳄鱼视频,其背景与回龙寺镇老虎坝将军塘相似,舒某某将该视频截图发送至微信群,传播不实信息,造成恶劣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新宁县公安局依法对舒某某作出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4 出租“两卡”涉网络犯罪被刑事处罚
2022年12月,付某某在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违法犯罪的情况下,仍按照已判决人员梁某某安排,违规办理一类银行卡,并将银行卡、电话卡一并出租,为违法犯罪资金转移结算提供帮助。经核查,该涉案银行卡在2022年12月至2023年3月期间,累计资金流水超2471万元,关联网络犯罪案件2起,涉诈金额1.92万元。2026年2月,付某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武冈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5月13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付某某因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违法所得3000元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案例5 网民无证网上诊疗被行政处罚
5月,网信部门日常巡查发现,快手用户“旭**胡氏传承中草药”存在虚假营销、夸大药效、非法行医、售卖假药等违法违规行为。武冈市网信办及时梳理线索,依法将线索移交市市场监管、卫健部门核查处置。经多部门联合调查核实,账号持有人胡某某通过网络平台夸大中草药疗效,以诱骗方式开展售卖经营,涉嫌违法违规,侵害群众合法权益、扰乱网络经营秩序。经执法人员严肃批评教育,胡某某深刻认识自身问题,删除平台虚假宣传内容,与投诉人达成调解。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武冈市卫健局依法对胡某某作出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6 网吧违规接纳未成年人上网被行政处罚
5月,邵阳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根据举报线索对银***网吧进行检查。经查,该网吧经营者于5月23日15时19分至22时03分,违规接纳未成年人余某、张某进入营业场所上网。该经营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八条关于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不得接纳未成年人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二十三条,执法部门对该网吧作出予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人民币10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7 网民编造传播高考虚假信息被行政处罚
6月,隆回县公安局网安大队接群众举报,有人在网络平台发布涉高考不实信息,引发广泛关注,扰乱正常社会秩序。经核查,网民钱某为博取网络关注、赚取流量热度,蓄意编造并发布高考虚假信息,误导社会公众,造成不良网络舆论影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隆回县公安局网安大队联合花门派出所快速核查处置,依法对钱某作出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