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应用人脸识别技术处理人脸信息活动,保护个人信息权益,根据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人脸识别技术应用安全管理办法》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应用人脸识别技术处理人脸信息的活动需进行人脸识别技术应用备案。近日,我省两家企业提交了人脸识别技术应用备案申请。经审核,备案材料符合规范要求,正式通过人脸识别技术应用备案。为进一步促进湖南省人脸识别技术创新发展和规范应用,湖南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将继续按照《人脸识别技术应用安全管理办法》要求,有序开展我省人脸识别技术应用备案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