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邵阳市宣传、政法、网信、法院、检察、公安、文旅、市监等部门联合开展网络生态专项治理行动,对各类网络生态乱象和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整治。现通报第四季度有关典型案例:
案例1 安装电信网络诈骗设备被刑事拘留
9月26日、10月7日犯罪嫌疑人聂某潜入我市大祥区两家酒店弱电井非法架设VOIP设备,为电信网络诈骗提供帮助。10月22日,大祥区公安将逃至外地的聂某抓获。目前,聂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案例2 利用网络销售非法出版物被行政处罚
9月以来,孙某某未经许可,通过某网络书店平台销售非法出版物,违法经营额4327余元。10月,新邵县文化执法大队依据《出版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依法对孙某某作出没收非法出版物139册、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3 主播传播淫秽信息被行政处罚
10月,新宁县网信办在日常巡查中发现抖音用户“独**琴”在直播过程中多次传播低俗淫秽言论,引起多人围观,县网信办将线索移交县公安局,公安机关依法对其作出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4 网民发布谣言被行政处罚
11月20日,刘某在网络平台发布虚假信息,谎称隆回某地发生一起多人暴力轮奸留守妇女的恶性案件,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刘某发布信息一个多小时后主动删除视频并投案、如实陈述自己的违法行为。新邵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依法对其作出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5 学校违规收集学生人脸信息被行政处罚
11月25日,邵东市网信办接到上级协查通知,属地某学校未采取书面通知等手续取得学生及监护人单独同意违规收集学生人脸信息、班级信息、住宿信息等个人信息。依据《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邵东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对该校依法作出行政警告处罚,并责令其限期整改。
案例6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被刑事处罚
5月至7月期间,李某通过陈某(另案处理)购买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办理的电话卡50张,从中非法获取17名公民的个人信息,后李某将上述非法获取的公民个人信息违规发送给他人。李某曾因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受过刑事处罚,又非法获取、提供公民个人信息,其行为已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7月21日李某被警方抓获,新邵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12月2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李某因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
案例7 某房地产经纪服务平台相关负责人被约谈
接网民举报并核实,某房地产经纪服务平台在运营过程中存在未能有效核验并限制未经备案的经纪机构与人员发布房源信息,对违规发布虚假房源信息审核不到位等问题。12月22日,市网信办联合市住建局共同约谈该房地产经纪服务平台相关负责人,宣讲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严格依法履行主体责任,立即开展整改,切实防范类似问题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