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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湖南省网信普法教育“三个一批”典型案例评选活动的通知

来源:网信湖南 时间:2023-08-09 19:0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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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创新和加强网信普法教育,打造全省网信普法教育特色品牌,切实提升全省网信普法教育的实效影响,根据中央网信委、省委网信委有关文件精神,决定开展全省网信普法教育“三个一批”(一批特色基地、一批特色账号、一批特色活动)年度典型案例评选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活动组织

主办单位:省委网信办

评审委员会:由省委网信办政策法规处组织相关领域专家组成10人左右评审委员会。

时间安排

(一)策划发动阶段(8月7日—8月21日)

省委网信办印发2023年网信普法教育“三个一批”典型案例评选活动通知。各市州委网信办、省委网信委委员单位、省属重点新闻网站积极宣传发动,广泛征集培育对象,于8月21日前汇总报省委网信办。

(二)组织推动阶段(8月22日—12月31日)

省委网信办建立专项工作机制,全面掌握相关动态。各市州委网信办、省委网信委委员单位、省属重点新闻网站加强对重点对象的指导,确保网信普法教育深入开展。

(三)申报推荐阶段(11月20日—11月30日)

各市州委网信办、省委网信委委员单位、省属重点新闻网站认真组织做好申报推荐工作,于11月30日前报省委网信办。其中,各市州委网信办推荐“三个一批”每个类别2个;省属重点新闻网站推荐“三个一批”每个类别1个;省委网信委委员单位推荐“三个一批”总数不多于3个。

(四)评选展示阶段(12月1日—12月31日)

评选全省网信普法教育特色基地、特色账号、特色活动各10个,并根据各市州委网信办、省委网信委委员单位及省属重点新闻网站组织参与情况,评选3-5个优秀组织奖。省委网信办对各地、各单位报送的材料进行初步筛选后组织专家评审,必要时组织实地核审,根据评选标准对推荐对象进行量化评分,提出评审意见,报省委网信办室务会研究确定拟公示名单,并在“网信湖南”微信公众号等媒体上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省委网信办对评选结果进行认定和宣传展示。

推荐类别

(一)全省网信普法教育特色基地

推荐对象:做好网信普法教育的全省农村、社区、校园、机关、企业、网站等。

推荐条件:(1)主题突出。网信普法教育功能明显,深入宣传普及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网信领域重要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网络法治宣传标识清晰明了,普法教育氛围浓厚。(2)载体多样。注重与乡村建设、社区治理、文明校园、企业文化、网站宣传等相融合,结合实际建设有形式多样、生动有效的宣传载体,开展实践式、体验式、互动式网信普法教育活动。(3)内容丰富。创新网信普法教育形式,深入宣传和解读党的创新理论、互联网法律法规,以案释法,讲好网络法治故事,做到准确无误、通俗易懂、更新及时。(4)特色鲜明。较好地融入地区或场所环境,宣传和解读的载体、产品等具有本地区、本系统特色,能结合当地传统文化、地域文化、红色文化、行业文化等,挖掘提炼具有代表性的网信普法教育元素。(5)规模适宜。实地场所面积和活动空间可实事求是,因地制宜。网站应开设专题专栏,并通过微信公众号、微博、客户端等新媒体宣传推广,形成普法矩阵。(6)注重运用。常年免费对社会公众或特定群体开放,经常性开展网络法治讲座、文艺演出、法律咨询服务等相关网信普法教育活动。结合网络安全宣传周、世界互联网大会、宪法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各类线上线下活动,营造全社会广泛参与网信普法教育的浓厚氛围。(7)保障有力。基地配有维护管理人员,日常运营管理制度健全,规范有序。

(二)全省网信普法教育特色账号

推荐对象:省直机关、各地党政部门、国有企事业单位、党员干部等单位或个人运营的账号(包括行业类媒体和县级融媒体)。账号需具体到单一平台,包括但不限于微博、微信、快手、抖音、今日头条、B站等。

推荐条件:(1)主题突出。网信普法教育功能明显,深入宣传普及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网信领域重要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网络法治宣传标识清晰明了,普法教育氛围浓厚。(2)内容丰富。创新网信普法教育形式,深入宣传和解读党的创新理论、互联网法律法规,以案释法,讲好网络法治故事,做到准确无误、通俗易懂、更新及时。(3)特色鲜明。账号自身定位清晰,网信普法教育传播力影响力突出。

(三)全省网信普法教育特色活动

推荐对象:各地各部门本年度策划开展或持续开展的网信普法教育活动。

推荐条件:(1)主题突出。网信普法教育功能明显,深入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宣传普及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网信领域重要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网络法治宣传标识清晰明了,普法教育氛围浓厚。(2)内容丰富。创新网信普法教育形式,深入宣传和解读党的创新理论、互联网法律法规,以案释法,讲好网络法治故事。(3)特色鲜明。活动组织有力、接地气,网信普法教育传播力影响力突出。

有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认真做好动员申报、组织推动、评选推荐等工作,确保活动深入开展。

2.严格把握标准。按照“谁推荐谁负责”的原则,各地、各部门要坚持推荐标准,加强过程指导、动态掌握和效果评估,精心组织,保证质量。

3.严守工作纪律。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有关工作要求,严守工作纪律,坚决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给基层增加负担。

联系人:省委网信办政策法规处王倩,0731-81128061;邮箱:326227482@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