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引导和发动广大网民举报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共同维护我区清朗的网络空间,望城区网信办将已出台的《长沙市望城区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奖励办法》进行了修订,对广大网友举报的信息进行核实后予以奖励,举报指南如下:
一、奖励范围
(一)举报受理范围
1.国内外网站、微博、微信、抖音、头条、小红书、群组等传播的涉及望城相关的各类违法和不良信息。
2.望城区属地范围内的网站、微博、微信、抖音、头条、小红书、群组等平台账号传播的各类违法和不良信息。
(二)受理的违法和不良信息范围
1.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的;
2.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3.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4.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
5.宣扬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的;
6.传播暴力、淫秽色情信息的;
7.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扰乱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的;
8.侵害他人名誉、隐私等合法权益的;
9.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
二、非奖励范围
1.无明确的举报对象或者具体举报事项的;
2.举报事项不属于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的;
3.已经受理举报,同一举报人在规定期限内重复举报;
4.举报事项依法应当通过行政复议、诉讼、仲裁等途径解决的,或者有关部门正在受理的;
5.负有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监管职责部门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或由其本人授意他人的,隶属于本部门工作职责范围的举报;
6.负有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监管职责的部门在举报之前已掌握相关线索的;
7.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
三、举报受理方式
1.拨打举报电话0731-88361420举报;
2.发送电子邮件至wcqwxb@163.com举报;
3.到长沙市望城区互联网信息办公室(长沙市望城区取忠路1号205室)现场举报。
电话举报和现场举报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四、举报材料及要件
举报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时,举报主体应提供与举报事项相应的信息网址或者足以准确定位举报信息的相关说明、样本截图等举报基本材料,以及相关证明证据等举报要件。举报主体应当提供有效身份信息及联系方式并对举报事项的客观性、真实性负责。
五、举报处置及奖励标准
1.望城区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对受理的举报信息进行分析研判并报相关部门进行核实、办理。在15个工作日内对举报事实、奖励条件和标准予以认定。对属实且在受理范围内的举报信息,根据其类别、影响程度(一般、严重、重大),对举报人予以100元至600元不等的金额奖励,并在5个工作日内通知举报人。如出现多人多次举报同一事项,经核实,奖励最先举报人,多人联名举报同一事项的,由第一署名人或者第一署名人书面委托的其他署名人领取奖励。对不属实、不在受理范围内的举报信息,于5个工作日内通知举报人并说明理由。
2.奖励通知将通过电话、电子邮箱等方式告知实名举报人,举报人应在接到奖励通知之日起的7个工作日内,提供举报人身份证明和银行账号,由望城区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将举报奖励汇至指定账户,逾期视为自动放弃领奖权利。
六、其他事项。
1.望城区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对举报人所有信息保密。
2.本举报指南由望城区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解释。
3.本举报指南自发布之日起有效期限为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