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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布谩骂、威胁恐吓等不良信息,石门一网民被依法处罚!

来源:石门融媒 时间:2023-05-10 19:0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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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石门县委网信办接到群众举报,石门县子良镇高某某自5月2日开始,在某短视频平台不断散布谩骂、威胁恐吓等不良信息,截至5月7日,高某某共发布不良信息短视频119条,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公安部门对其发布的短视频集中研判,随即受案查处。

高某某到案后,通过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深刻认识到自身的错误,删除了相关视频,并保证以后不再出现网络违法违规行为。

石门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第四项、第四十二条第一项之规定,依法对高某某作出“行政拘留十五日,并处罚款五百元”的处罚决定。

网信部门和公安机关再次提示:网络不是法外之地,法律底线不可逾越,一言一行均需谨慎。在网络张扬个性、宣泄情绪、表达意见建议,享受言论自由的同时,必须尊重事实,对自己的言行负责,要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坚守法律和道德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