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鼓区约谈一短视频账号负责人
近日,石鼓区委宣传部、石鼓区委网信办对属地某短视频账号主体责任人费某违规发布不实信息的行为进行约谈。
经查,费某在短视频平台发布不实信息,蹭炒热点吸粉引流,造成不良社会影响。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一章第十二条的相关规定。经批评教育,该人员认识到自身的错误行为,表示将吸取教训,保证今后自觉遵守互联网管理相关法律法规。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当前,全国正在开展为期两个月的“清朗·从严整治‘自媒体’乱象”专项行动。石鼓区委网信办将坚决打击“自媒体”发布传播谣言信息、有害信息和虚假消息的行为。同时,也提醒广大网民关注官方渠道发布的权威信息,提高敏锐性和鉴别力,积极举报不良和有害信息,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空间。
新宁县约谈一抖音账号运营者
3月31日,新宁县委网信办联合县公安局就“花**”抖音账号运营者的违规行为进行了依法约谈。
新宁县委网信办在网络内容巡查过程中发现,“花**”抖音账号存在不当着装、语言低俗、以丑为美等行为,涉嫌违反了《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和《关于开展“清朗·从严整治‘自媒体’乱象”专项行动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县委网信办联合县公安局发出了约谈通知书,对该抖音号运营者的违规行为依法进行约谈,发出限期整改告知书责令立即整改。
经过约谈,该抖音号运营者充分认识到自身存在的违规行为,表示将深刻汲取教训,加强互联网法律法规的学习,立即按要求整改。
自2023年“清朗·从严整治‘自媒体’乱象”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新宁县委网信办认真落实工作要求,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制定了工作方案,全面巡查摸排违规线索,通过走访宣传和约谈教育相结合的方式,督促属地自媒体深入自查自纠,引导自媒体规范网络行为,确保网络环境风清气正。